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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出台“限購令”,對不能提供一年社保繳納證明的外地人進行購房限制,但有人卻看到了商機。新洲區社保局3名工作人員更是與他人勾結,提供“一條龍”服務,先後非法為1200名不符合條件的非武漢籍購房者違規辦理社保繳納證明,共同受賄90餘萬設計裝潢元。東西湖區檢察院昨天披露了這起社保行業的腐敗窩案。
  “限購令”給他們汽車借款帶來“商機”
  2011年2月23日,武漢市政府出台了對普通商品汽車貸款房的限購政策,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暫停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向其出售住房。
  “限購令”出台後,很多沒有一年社保繳納證明或納稅證明的外地人情趣用品在漢買房受到限制。
  李某和洪某曾是武漢某擔保公司的同事。武漢“限購令”政策出台後,李某發現,如果能幫外地人弄到購房指標,不僅可以從中賺一筆好處費,而且還莊臣可以多攬點貸款業務。於是李某便將此事和人脈較廣的洪某商量。
  今年2月,洪某找到新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徐古鎮社保中心副主任胡鵬,提出想讓其幫忙辦理社保繳納證明。胡鵬滿口答應洪某的要求,因自己對業務並不熟練,胡鵬又邀約新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辦公室主任謝鋒一同作案。
  一條龍服務“生意”越做越大
  第一次“幫忙”時,胡鵬只答應洪某“先弄幾十個試試再說”。收到洪某給的40多個客戶的身份證號後,胡鵬和謝鋒將信息錄入到社保系統,把這40多個客戶社保繳納情況往前補錄一年。
  第一批客戶的社保繳納登記辦妥之後,洪某以每個客戶500元的標準共2萬多元“好處費”交給胡鵬,胡鵬將這筆“好處費”與謝鋒對半平分。
  胡鵬和謝鋒二人嘗到了甜頭。由於胡鵬沒有社保系統的審核權限,為了提高“效率”,他又找到了具有登記審核權限的單位技術人員胡金林,在利益的誘惑下,胡金林欣然接受了胡鵬的邀請。
  就這樣,錄入、審核、出單,胡鵬、謝鋒、胡金林3人在這條見不得人的業務線上熟練地操作著,從一批辦理幾十個客戶、一百個客戶,到最後一批辦理702個客戶,3人越來越肆無忌憚。
  收錢現場被偵查人員逮住
  今年4月25日下午,洪某邀約胡鵬、謝鋒、胡金林三人到新洲一酒店包間吃飯。6點左右,洪某和李某先到達酒店,胡鵬和謝鋒也準時赴約,胡金林因臨時有事不能趕到。
  席間,洪某將一個黑色袋子交給胡鵬,並附上一張寫有46萬多元數額的單子。胡鵬接過袋子,心裡明白裡面裝的是他們這次辦理702個社保登記的“好處費”。隨後,胡鵬從袋子里扣下自己和胡金林應得的部分,將剩下的17萬元遞給一旁的謝鋒。
  正當4人準備離開時,東西湖區檢察院偵查人員當即沖入房間對胡鵬等人實施抓捕。
  隨後,檢方將胡金林、李某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3月至4月期間,胡鵬、謝鋒、胡金林先後幫助1200餘名非武漢籍購房者違規辦理社保繳納證明,規避武漢市的限購令,為表示感謝李某、洪某二人向胡鵬、謝鋒、胡金林三人行賄共計90餘萬元。
  11月7日,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和行賄罪,數罪並罰,對胡鵬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對謝鋒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9個月;對胡金林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同時還分別對三人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9萬元和8萬元。
  目前,檢察機關已對李某、洪某二人以涉嫌行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記者劉豐 通訊員楊敏 肖小霞 譚玉芳  (原標題:3社保人員“一條龍”非法辦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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